2009BSBK速可达竞赛规则
1 参赛车辆
1.1所有参赛车辆在经过车检后方可参赛,检查后的车辆不得更换整车。
1.2 参赛项目:
1.2.1超级运动自动波OPEN组
1.2.2原装踏板组组(50cc)
2 车辆资格
2.1 资格认证规则
2.1.1所有参赛的车辆必须是注册的合格品牌,坚决禁止假冒伪劣,拼装和报废遗弃等车辆。
2.1.2 所有参赛的摩托车需同时附合规定的条件,且必须经过赛事管理会检验后最终认可。
2.1.3 在车架,前叉,手把,引擎吊架及吊架轴和前轮轴的制造过程中禁止使用钛材料,但是钛合金制成的螺钉和螺母是允许使用的。
2.1.4 排气管尾部出口必须是圆边设计,或者是回弯型设计。两种形状的排气管长度不得超过后轮30cm。排气管应从车辆尾部排出尾气,出口的角度不能引起尘土飞扬,损坏车胎或刹车。
2.1.5 全车至少2个有效的制动装置(每轮一个)彼此可以进行独立工作。制动把手的末端要是球状或是圆边形。
2.1.6 比赛号码必须固定于机车前方及两侧,确保观众和官员都能看清。号码须为长方形,最小尺寸13cm x 11cm,置于前方的号牌向后倾斜不得超过30度。其他两块号牌须放置于车身两侧。两侧的号码不得被车身任何部分遮挡,也不得被车手身体的任何部分遮挡。可以在前面号牌的数字间打孔,但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许在数字上打孔。
2.1.7 将手松开加油器时,必须及时回位。车把上面必须配备有紧急熄火开关。启动杆必须是可折叠收回。边支和主体车支都要拆除。
2.1.8 头灯、尾灯、方向指示灯必须拆除,但车体线条需保持原厂形状。拆除灯后的开口可使用合适物料进行封闭。所有显露出的边缘必须保持圆边。其他部分配件及外观护板要安装完整。
3超级运动自动波OPEN组改装规则
3.1 原厂量产运动型踏板车,仅可做有限度的改装,所做改装都仅是因应安全的要求。
3.2 OPEN组排量无限,最多一个汽缸,不允许有档位。
3.3轮胎可更换,但不允许使用光头胎和手工雕刻雨胎。
3.4 所有未涉及的地方全部开放,但不能给车手和其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4 原厂踏板组(50cc)改装规则
4.1原厂量产运动型踏板车,仅可做有限度的改装,所做改装都仅是因应安全的要求。且在没有燃料的情况下最小重量标准为65kg。
4.2 原厂踏板组排量必须在50cc之内,最多一个汽缸,不允许有档位。必须要是原厂汽缸,且禁止打磨进排气,活塞直径必须在40mm。
4.3进气歧管不允许改装,也不允许改变直径和打磨,化油器和排气允许改装,但是化油器内径不得超过19mm,必须安装原厂空气滤清器,排气口径不得超过21mm。
4.4 点火系统可以改变,但是必须要用CDI方式,不允许使用电盘等专业竞技型点火方式。。
4.5 传动允许改装,但是前离合器的直径不得超过98mm,后开闭盘的直径不得超过120mm。
4.6 前减震和后减震可更换,刹车上泵和下泵必须原装,刹车盘可更换,但直径不得超过200mm。
4.7 轮胎可更换,但不允许用光头台和手工雕刻雨胎。
4.8 除上述改装外,其余任何部件不得更改,需保持与原厂备案资料一至。所有要求建立在安全基础上,不能给车手和其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5 头盔、皮衣及其他个人安全装备的要求
5.1 所有参加练习和比赛的人员必须佩带全封闭式保护性头盔。头盔需正确固定,且佩带合适、状态良好。头盔必须有经过下颚的带状。
5.2 必须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即可,不允许用不合格产品。不遵守以上规定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3 头盔可由一块以上的外壳制成。假设出现事故,头盔可以以解开或切断带子的方法迅速而轻易地从车手头上移除。此外头盔必须为原装,不允许任何结构上的改动。在车手被准许参加练习前,技术主管应进行如下检查。必须适合车手佩带、当正常固定后,系带不应从车手下颚滑落、头盔不能由后面从车手头上脱出。
5.4 全部赛员必须穿着全套皮衣,连同附加的皮质防护垫或者其他保护装备,如各重要保护部位:膝盖、手肘、肩膀和髋关节等部位。皮衣内不得使用易燃物料。皮衣膝盖部位必须要佩带原有设计的磨包,并要安装牢固。也必须要穿着长款的皮手套及皮靴,以保护自颈部开始的所有身体部位。
5.5 所有的个人安全保护装备均在车检时一并交予车间主管检查。
6 车检时间、比赛程序、抗议及处罚
6.1 车检时间
6.1.1报名获得参赛资格后,参赛车辆和个人安全装备经过技术检查后方可参加自由练习。
6.1.2 所有车检都将在公共车辆“检查区”进行。“检查区”在比赛日的前一天开放并进行车检,此时将人身安全装备一同检查。
6.1.3 车检主管可以要求相应的车队(车手)分解拆卸任何车辆,以确保车辆符合参赛资格的要求。接到需要拆卸车辆的指示后,必须于15分钟内开始执行上述拆卸要求,否则将要取消所涉及的成绩或资格。
6.1.4 已经通过车检的车辆,如果遭遇事故或基于安全考虑,则车手应将向车检裁判重新呈报进行赛车复检。
6.1.5 计时赛、初赛和决赛结束后,所有完成比赛且各组别前五名车辆必须停在车检区内接受从检。从检后要等到15分钟后,没有车队(车手)提出任何抗议的情况后方可推回维修区。
6.2 比赛程序
6.2.1 比赛当日所有参赛的车手必须要出席车手会,并要签到。迟到或未到的车手扣除正赛第一回合积分。(具体时间以比赛时间表为准)
6.2.2 比赛当日各个组别均同时进行一次自由练习和两次计时练习,取两回合最好的计时成绩为第一回合比赛的发车位置。各个组别分别进行15圈的两回合正赛,第一回合的名次为第二回合比赛的发车位置。
6.2.3 未能够参加或无计时成绩的车手将被处罚在最后发车位上起跑参赛。正赛过程中如坏车和发生意外导致没有成绩的也将被处罚在最后发车位起跑比赛。(在维修区关闭前未按时间到达发车位的也同上)
6.2.4 分站的成绩评定:个人赛和队赛同时进行,只有参加决赛的车手才有资格计算个人成绩。车手个人赛成绩以两回合比赛得分相加之总和评定出当日比赛成绩,(如个人赛积分相同,则以第二回合最好名次的车手获得)。参加队赛的车队必须是2名(含2名)以上的车手参加比赛,否则不计算队赛成绩。车队队赛成绩以得分最多的2名车手的得分相加之总和评定名次,(如队赛积分相同,则以个人最好成绩的名次列前)。
6.2.5 全年成绩的评定:个人赛和队赛同时进行,必须参加全年所有分站比赛的车手和车队才有资格参加全年度成绩的评定。(组别不限)
6.2.6 比赛成绩按“15名得分方法”计算得分。
15 名 的 分 法
|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得分
|
25
|
20
|
16
|
13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6.2.7对车辆检验结果不符合赛例要求的,马上取消获奖资格和该场比赛成绩。对每组比赛结束后获得各组前五名车检验符合要求的,赛会将于30分钟内公布成绩。
6.2.8 各个获得奖项的车手,都必须参加现场颁奖仪式,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前往新闻中心参加相关新闻发布会。获奖车手登上颁奖台必须穿着整齐的赛车服,禁止穿着内衣、汗衣、便装、拖鞋等衣衫不整的登上颁奖台。违规者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和成绩。
6.3 抗议与申诉
6.3.,1 抗议必须是参赛运动员自己的行为,运动员抗议必须书写清楚抗议内容。
6.3.2 任何对参赛人员资格的投诉,必须在官方参赛资格表出来后30分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必须填写抗议书并连同抗议费500元人民币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对运动员成绩和竞赛车辆的抗议,只能针对每回合比赛前五名的竞赛车辆,且必须在比赛刚结束后15分钟之内(竞赛车辆在检查区),填写抗议书并连同抗议费800元人民币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对以上抗议有效,抗议费退还。抗议无效,抗议金上交赛事组委会,对所抗议内容不做修改。
6.3.3 任何对仲裁委员会判罚不满的申诉必须写成书面材料,并连同申诉费1000元在仲裁委员会公布裁决后60分钟内,通过仲裁委员会交至赛事组委会。
6.3.4 组委会不接受对计时器材和裁判资格的抗议。
6.4 处罚
6.4.1 赛事主管可依据中国摩托运动协会赛事规则及相关条例处罚违例者。违例者须向赛事主办机构缴付有关处罚款项。
6.4.2 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取消某个车手或摩托车参赛资格或判罚某个车手时,均会立刻宣布,并以书面通知有关报名者及维修站工作人员。
6.4.3具体处罚细则参照6.4.4。虽然比赛的规定已包括了处罚的细则,但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时,可加重处罚。
6.4.4
内容
| 取消参赛资格
| 取消成绩
| 罚时
| 罚金
| 仲裁裁决
| 不服从裁判员指挥(包括车队其他人员)
| *
| *
|
|
| *
| 违反体育道德及不正当行为
|
| *
| *
|
| *
| 获奖车手不参加获奖仪式
|
| *
|
|
|
| 任何时候在赛道逆行
| *
| *
|
|
|
| 在裁判命令之前擅自驾车进入赛道
| *
|
|
|
|
| 损坏计时发射器
|
|
|
|
2000元
|
| 未参加全体车手会议
| *
|
|
|
|
| 参加车手会议迟到
|
|
| 罚时30秒
|
|
| 未尽行车检
| *
|
|
|
|
| 车检重量不达标
|
|
| 罚时30秒
|
|
| 抢先发车
|
|
| 罚时10秒
|
| *
| 在挥黑白旗之后回维修区途中超车或随意停车
|
|
| 罚时30秒
|
|
| 黄旗超车
|
|
| 加罚3个位
|
|
| 两次通过终点旗
|
|
|
|
200元
|
| 在维修区内高速行驶或试车
| *
| *
|
|
|
| 违反黑旗指示
| *
| *
|
| 500元
|
| 护具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 *
|
|
|
|
| 竞赛中不按规定路线行驶、
| *
|
| 加罚1分钟
|
|
| 有意妨碍他人行驶碰撞他人
|
|
| 罚时30秒
|
| *
| 在赛道上维修或加油
| *
|
|
|
|
|
7 维修区(PIT)相关规定
7.1 PIT是为比赛车辆用作加油、维修、运动员休息和形象展示的地方。所有车手(车队)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7.2 比赛或是比赛日期间的任何时间内,只有PIT可用作加油、维修及更换车手。在赛道上不能进行修理或加油等工作,也不能由其机械师协助。在赛事进行中,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准停留在PIT门口的通道上。
7.3 在PIT内给赛车加油,必须要熄火。加油时漏出的汽油或是维修时造成的泄露机油和和汽油,都要马上清理干净。
7.4 参赛车辆必须停在PIT内,禁止停在PIT门口的通道上,以免影响其他车辆和其他工作人员进出。
7.5 赛车在进出PIT时,必须要靠线的右侧行驶,在任何时候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也不允许赛车反方向行驶,如没有操控好赛车,超越了所属的PIT位置时,必须由车手或是工作人员推行。
7.6 各车队自己的PIT区域要有专人看管,所有车辆及物品要摆放整齐。卫生时刻要保持清洁。不允许吸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