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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遇到奸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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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2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想起来还郁闷啊~!给大家说说让各位兄弟说说,以后谁要买房子的时候也能少上点当。先把过程给大家说说,买过房子办过贷款的兄弟一看就懂,没买过的细分析以下也不难理解。
     我打算今年准给贷款买房子结婚,2008年3月7日,刚发的房地产报上登出了二道区亚泰杏花苑有个04年的二手房子要卖,小高层11楼,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登出的售价为40万,可按揭,比其他杏花苑相同条件的房子要便宜2万左右。
     晚上17点的时候我跟女朋友一起去,见到房主第一眼感觉人还算是比较忠厚的那种,是个做药品生意的人,也就是常说的药贩子,房屋本体当时开来无太大缺陷,而且装潢还可以,唯一不足就是顶棚几处3毫米左右开裂,墙体也有一处开裂点,他解释为装潢是大白刮的不太好,楼上还跑过水导致的。一说价,他直接就说,他给房地产报打电话时说的价格是42万,是房地产报给发错了,卖房理由是生意急用钱。房子是他04年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当时购房贷款额为24万多,贷款年限为10年,已经还款4年,尚有6年月供,现调息后月供2700(但是说的是2600多不到2700),尚欠银行本息余款为2700*6*12=19.4万,这部分由我以转按揭的方式继续偿还银行,其他剩余部分房款22万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他,过户费用由我承担。后经一番讨价还价之后,银行部分的19.4万由我支付不变,现金支付给他21万。我当时就交了1000元定金,并约定如他违约赔偿给我违约金3000元;若我违约,他将不返还我定金1000元。但当时出具的收款协议中只提及了违约的赔偿方式,未提及房价及具体付款方式。下一步具体交易事宜3月18之后详谈(我每周2倒班,上一周班休息一周,3月18日是周二)。
     3月10日,我提前返回单位班里收入证明,班里完之后,我给他打电话想初步谈以下交易的事宜,可他在电话里告知我,有人愿意出现金22万,他打算付给我违约金3000元,取消交易协定。由于我也是结婚用房比较着急,在与家里人商议之后,我再次给他打电话提出如果可能的话我,我愿意现金支付给他21.5万,其他不变。他又提出银行还款有变,贷款本息余额为27000*72=19.7万,也就是比原来约定偿还月供为6*12=72个月多出一个月来,我表示能接受,他也同意我一次性付给他21.5万,银行的本息余款由我负担的提议。我们同时约定11日,我就返回长春详谈具体事宜,签协议和付款。(截至到现在,房款已经由原来的40.4万升至41.2万)
     3月11日上午,我请假坐车回长春。上午10点的时候,我们见面谈具体事宜,基本的付款等事由于在10号的电话里已经谈完,我们双方都表示没有什么异议,接下来二手房交易里要涉及的房屋内部物品的交接。在物品交接的环节也也没有任何分歧,我们约定11日下午1点,去银行班里转按揭的相关事宜。
     3月11日中午,他电话通知我,他偿还银行的前超出一部分,我要偿还银行的还款额应为16.8万,要求我房款的现金交易方式为41.2-16.8=24.4万,我当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我能接受。之后我们见面,他又提出说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中国银行方面负责人下午开会,转按揭要12日上午办理,之后我按照他提供的银行位置(长春市西安大路的中国银行),前往银行查询他的房贷信息。结果问题出现了,(没有贷过款的哥们要细看)跟他提供给我的房贷信息有出入的部分大体有下面几项:
     1)月供:他说的月供不到2700,实际的月供为2755
    2)按揭十年的总还款本息余额为2755*73=20.1115万
    3)截止到现在他尚欠银行本息16.8万
    4)他以往拖欠银行月供差额2000余元
在查知有以上出入后,我电话告知他,我以现金支付的部分房款应为41.2万-20.1115万-2000余元=19.8万,他说要与家人商议。
    3月11日晚,我们在电话中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同时他不承认自己单方面变更房价违约的事实,同意返还给我定金1000元,而违约金3000元他拒绝支付。随后我携带录音笔打车前往亚泰杏花苑与他当面对质,此时他提出:
     1)他现在欠银行的就是16.8万元,而不是我们当初商定的2755*73=20.1115万;
     2)我要支付给他的现金为41.2-16.8=24.4万;而不是上午商定的21.5万
    也就是说,我们原来协定的,我偿还银行的利息(20.1115万-16.8万=3.3115)不是以6年的方式支付给银行,而一次性支付给他,而我还要去偿还因为房贷余款16.8万在以后的6年里产生的利息3万余元;或者是换句话说,我要以41.2万现金直接购买此房,而不是以转按揭的方式购买。
我坚持上午的交易方式,协商不成后,他只返还给我1000元的定金,再次拒绝赔付违约金,争吵之后还是没有结果(我没有将录音笔的内容放给他听--为了2000块大洋不值得跟个小人争个没完没了),至此此次房屋交易以失败告终。
    离开的时候,在他们楼下,有知青人告诉我说,亚泰杏花苑的29栋小高层最初设计时,顶楼为越层结构,后因面积220平米左右过大,改为两层,11楼到12楼的楼板是后来搭建的,而不是建设之初就一次性浇注的,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11楼顶棚的几处开裂为什么那么严重。
    房子没买成,我不生气,第一,遇到这样的主卖房子,就算是买好了,以后遇到点房屋纠纷的事也是麻烦事;第二,房屋的主题设计存在缺陷,即使顺利住进去心里也不舒服,跟吃苍蝇了似的。我倒是觉得比较庆幸没继续上当,但是卖房者的欺诈行为却让我十分气愤,这里我一一解释给大家:
    首先,他在房地产报上刊登虚假广告,以低于别人的价格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力,不去关注别的房子,造成他的房子十分抢手的假象;并以急用钱为借口让购房者进一步相信他房子卖的便宜,为以后一步一步的涨价埋下伏笔,让你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房价。
    其次,以有人出高价为借口,抬高房价,制造他的房子十分抢手的假象,让你加价,并陷进购房陷阱。
    再次,利用银行贷款的本金和本息的差额,迷惑购房者,达到抬高房价的目的。
    此种行为不构成商业欺诈,但是却让我们在不经意之间陷进他们制造的价格陷阱中,给我们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把此次买房的经历胡乱的写几句,希望想买房子的哥们不要上相同的当,不会因此造成太大的损失。

    此次未果的交易所售房屋为,长春市岭东路与东盛大街交汇处的亚泰杏花苑29栋11楼的一处住房;售房者为魏某,吉林丰满区人,在长春从事药品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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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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