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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论驾比赛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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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7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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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 天马论驾
爱驾者赛车英雄-赛事规则
1. 赛事名称
2010 年天马论驾-爱驾者赛车英雄
2. 组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
江苏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上海市松江区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上海天马赛车场
3. 赛事概况
天马论驾是经过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江苏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上海市松江区体育总会批准的地区性的民间
综合赛事活动,由上海天马赛车场组织、推广和实施。所有参与者、推广者以及车手都须遵从国家及地区竞赛规则及大会发布
的所有赛事规则、补充规则、后增条例、赛事通告及最后指示。全年共三场,统一在上海天马赛车场举办。
4. 赛事官员
观察员: 黄勇
仲裁委员会: 张国江、其他待定(由上海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江苏省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上海市松江区体
育总会委派)
赛事总监: 王桢勇
赛事主管: 唐波
线路裁判主管: 吕晓亮
计时主管: 王本宝
安全及医疗主管: 岳占彬
维修区主管: 顾佚嵩、沈伟
技术主管: 范子成、刘森、韩津豫
赛事秘书: 虞宝路
5. 全年比赛日程
第一场(暨第九届):2010 年5 月7~9 日
第二场(暨第十届):2010 年7 月30 日~8 月1 日
第三场(暨第十一届):2010 年11 月5~7 日
6. 参赛车手/车队资格
6.1 所有以车队名义报名参赛的必须是2010 年在上海天马赛车场注册过的车队。
6.2 房车注册车队必须是改装俱乐部或商家,同时须持有工商或民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6.3 各比赛项目的车手可以在全部比赛项目中兼项比赛。
6.4 所有参赛车手须持有相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6.5 从201 1 年开始,参加天马论驾的所有参赛车手必须持有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颁发的、驾照所属地为上海的赛车运动执照
方可参赛。
2010 年4 月4 日版
6.6 从第九届天马论驾开始,凡是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记录的、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车辆和车手,大会将拒绝其报名参
赛并同时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和奖项。
7. 参赛车辆资格
7.1 凡在中国大陆销售的小客车(房车)及摩托车。
7.2 大会仲裁委员会可以随时取消从结构看上去是危险的车辆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及奖项。
7.3 如果选择一个装置,它的安装必须是符合规则的。
8. 报名
8.1 天马论驾报名处:
上海市松江区沈砖公路3000 号邮政编码:201603
报名电话:021–57669090
报名传真:021–57669191
上海天马赛车场STC 官网:www.stc2002.com 天马论驾赛事官网:www.ijia360.com/tmlj
赛事秘书:虞宝路
报名日期:从2010 年4 月4 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 0 年4 月2 5 日1 7 时。
缴费方式:可汇款至: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古北支行帐号:31001645111052505430 开户名称:上海天马山赛车场有限公司
个人帐号:夏雪蒙帐号: 6228 4800 3086 3140 916 开户银行:上海农业银行
(汇款后,将汇款凭单传真至021-57669191,并注明参赛人、联系方式)或直接至上海天马赛车场缴纳报名费。
摩托车报名事宜可经由上海51 赛车俱乐部进行。上海51 赛车俱乐部联系人:杨骏13918374888。
8.2 比赛报名费:全年三场报名费-房车¥2,250 元/人/3 场,踏板摩托车¥1,200 元/人/3 场,超级摩托车¥1,800 元/
人/3 场;单场报名费-房车¥1,000 元/人/场,踏板摩托车¥550 元/人/场,超级摩托车¥800 元。所有报名者必须
在报名截止前向大会提交报名表(报名表须附免冠1 寸照片1 张),并缴纳所需的费用。一旦确认报名,不得退出,
中途退出者将不退还任何费用。
8.3 房车车队报名:房车赛事只接受车队报名,同时需缴纳车队注册费¥3000 元/年。每个车队报名参赛的最少数量为3
辆。每场赛事只有前10 只经过注册并报名参赛的车队有资格获得车队奖项(09 年度排名前十只的车队将优先注册
及报名),车队注册及报名须在2010 年4 月25 日17 时前完成。超出前十只注册及报名的车队之后进行注册及报名
的车队,将只计算积分,不参与当场和年度的车队奖项评比,但车队的车手个人可参与当场奖项的评比。201 1 年及
之后将根据上一年度所有注册及报名参赛的车队的年度积分的排名决定车队注册及报名参赛的顺序。同时大会将拒
绝接受以与大会赞助商属同类产品的商家命名或冠名的车队注册及报名参赛,并保留对所有以商家的名义命名或冠
名的车队收取额外的注册费的权力。
8.4 摩托车车队报名:摩托车赛事如要以车队名义报名参赛,也必须进行注册,注册费用为¥800 元/年。每个车队报名
参赛的最少数量为3 辆。车队注册需在2010 年4 月25 日17 时前完成,逾期注册的车队,将不计算车队的全年积分。
大会将拒绝接受以与大会赞助商属同类产品的商家命名或冠名的车队注册及报名参赛,并保留对所有以商家的名义
命名或冠名的车队收取额外的注册费的权力。
8.5 无论房车或摩托车,如同场发车比赛,同场发车比赛的各个组别报名参赛的车辆总和不得超出25 辆,以报名参赛的
顺序额满即止。
8.6 车队报名时须填写并提交完整的车队注册表、车队和车手简介、车队成员照片及参赛车辆照片。
8.7 保险:全年三场共9 天一次性统一购买的保费为每人¥540 元,摩托车的保险赔偿限额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人民币30
万元,附加医疗险人民币3 万元,免赔额为人民币100 元;房车的保险赔偿限额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人民币30 万元,
附加医疗险人民币2 万元,免赔额为人民币100 元。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士,大会只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服
务,不提供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的服务。报名车手享有的保险期限仅限从比赛日程第一天上午的不计时练习开
始至比赛结束或退出比赛时止。该项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如第一场没有参加并且没有有效的赛事保险的,可购买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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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当场保险,房车单场保费为每人¥270 元/场,保额同上。摩托车单场保费为每人¥560 元/场,保险赔偿限额为人
身意外伤害险人民币30 万元,附加医疗险人民币5 万元,免赔额为人民币100 元。
8.8 报名者须为车队的所有成员购买同车手一样的保险种类和额度的保险。
8.9 所有报名者必须接受天马论驾公约和天马论驾相关的赛事规则、补充规则和规定等,并在其公约和本赛事补充规则
上签名。不符合条件者大会将不接受其报名。
8.10 所有报名参赛的注册车队须自备至少1 名赛车女郎,并需在赛事周周五提供赛车女郎资料及全身照片。赛车女郎必
须在赛事周日全程出现在赛车场并参与大会举办的相关活动。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将取消该车队所有参赛车
辆的成绩。
8.11 从201 1 年开始,所有以车队名义注册并报名参赛的车队必须提供车队队旗方可注册并报名参赛。
8.12 大会可以不接纳报名之赛车或赛员而无需给予任何理由。大会对报名接受与否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不获接纳之申
请,其报名费将获全部退返。大会有权于截止报名后批准接受迟报名之赛员,经批准同意接受参赛的赛员须支付加
收30%的报名费。
8.13 报名者如需更改车手,可在比赛前三天提出,无须任何费用。最迟必须在行政检验前提出,行政检验前提出的须为相
关更改缴交行政手续费人民币300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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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9. 比赛组别
9.1 房车1400CC 组、1600CC 组和2700CC 组同场发车比赛。
9.2 超级房车组和超级房车GT 组同场发车比赛。
9.3 凡采用增压的参赛车辆,按额定排量的1.7 倍计算,并按此得数进行分组。
9.4 摩托车-无限改装踏板A 组和B 组。
9.5 摩托车-CBF150CC 组
9.6 超级摩托车250CC-400CC 组和600CC 及以上组
10. 竞赛办法
10.1 每次同场发车比赛的最大容量为25 辆。
10.2 赛程:一次不计时练习、一次计时练习和一个回合决赛。
10.3 不计时练习为20 分钟,车手可自行选择练习时间。
10.4 计时练习不低于20 分钟,决赛发车顺序以计时练习的成绩排位。未参加计时练习或在计时练习中没有成绩的车手
可申请从最后一位发车。如有多名,则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10.5 比赛:房车组每个回合的比赛圈数为15 圈,摩托车无限改装踏板A 组和B 族每个回合的比赛圈数为8 圈,摩托车
CBF150CC 组每个回合的比赛圈数为10 圈,超级摩托车组每个回合的比赛圈数为12 圈。当排在第一位置的车手完成
全部该比赛规定圈数并冲过终点线时,将出示摇动的方格旗,所有赛车全部通过方格旗表示该回合比赛完全结束。
11. 发车信号灯
11.1 比赛发车以发车信号灯为准,三盏红色信号灯同时亮起,且同时熄灭标志比赛开始。任何在红灯没有熄灭前移动车身或
在编队圈结束后前轮停车越线的行为都将被视为抢发车行为。
11.2 安全车在发车区出示5 分钟信号牌时闪亮顶灯代表比赛将在安全车带队的情况下进行行进式发车。这种情况没有编队圈,
所有安全车带队圈数计入比赛距离。所有赛车必须在安全车返回维修区并通过起跑点摇动的绿旗后方可超车。
12. 成绩评定方法
12.1 个人成绩按正式比赛的成绩分别评定名次。
12.2 比赛成绩按前十得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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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单场车队冠亚季军评定
房车根据车队所有参赛车辆的比赛得分和车队整体形象得分的总积分的多少评定。
摩托车只取车队前三名的比赛得分多少进行评定。
如积分相同,则以获得冠军次数多的车队名次靠前。如获得冠军次数相同,则以获得亚军次数多的车队名次靠
前。依此类推。
12.4 年底将根据每站的积分总和评定出年度个人前八名(不分组别)及车队前十名(房车车队根据车队所有参赛车辆的
全年积分相加得出)。
12.5 房车车队整体形象得分:
2010 年将在原有比赛得分的基础上,增加车队整体形象得分。车队获得的比赛得分将加上车队整体形象得分,方作
为车队最终的总积分,总积分将决定单场的车队冠亚季军及年度车队前十名。
车队整体形象得分将由大会邀请的十位房车车友俱乐部的负责人或召集人组成的评判队伍进行打分,大会将去
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底分后得出的平均分做为该车队的整体形象得分。
车队整体形象评判内容如下:
13. 奖励
13.1 单场房车个人奖:每站取各组别的比赛前三名颁发奖杯(不颁发奖金)。
单场房车车队奖:每站取车队总积分的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
房车的冠军车队奖金:¥10,000 元、亚军车队奖金:¥5,000 元、季军车队奖金:¥3,000 元。
13.2 年度房车个人奖:根据每站的比赛得分总和评定出年度个人前八名(不分组别),颁发奖杯或奖金。
年度个人第一名-奖金¥10,000 元+奖杯,第二名-奖金¥6,000 元+奖杯,第三名-奖金¥4,000 元+奖杯,第四名-奖金
¥2,000 元+奖杯,第五名-奖金¥1,000 元+奖杯,第六名-奖杯,第七名-奖杯,第八名-奖杯。
年度房车车队奖励为:前十名各颁发奖杯一座。
13.3 摩托车个人单场取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和奖金(不足10 人的组别奖金减半,不足5 人(含)的不颁发奖金。):
无限改装踏板A 组和B 组
冠军:现金¥1,000 元,亚军:现金¥600 元,季军:现金¥300 元;
超级摩托车250CC-400CC 组和600CC 及以上组
冠军:现金¥1,200 元,亚军:现金¥800 元,季军:现金¥400 元;
摩托车车队单场取前三名颁发车队冠亚季军奖杯一座。
摩托车年度取个人前八颁发奖杯;
摩托车车队取前六颁发奖杯或奖金。
摩托车车队年度第一名-奖金¥3,200 元+奖杯,第二名-奖金¥2,400 元+奖杯,第三名-奖金¥1,600 元+奖杯,第四名-
奖金¥800 元+奖杯,第五名-奖杯,第六名-奖杯。
13.4 为各地区(以省为单位)颁发地区车王奖。
13.5 不按要求参加现场颁奖仪式和新闻发布会的车手,大会将取消其所获的名次和所有奖励(包括奖杯和奖金)。
13.6 上述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获奖车手和车队所获的奖金将由大会统一扣缴所得税。
14. 广告及其要求
前十得分制
名次1 2 3 4 5 6 7 8 9 10
积分25 20 15 10 8 6 5 3 2 1
车辆外观车辆内饰车队P 房布置车队模特车队制服车队队旗车队纪律
5 2 5 3 2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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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所有参赛者必须接受大会的广告,严禁车手做出有损大会赞助商形象的行为。大会将视具体情况对违反者处以警告、罚时
乃至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及奖项的处罚。
14.2 所有参赛车辆必须使用和张贴大会统一提供的号码纸。
14.3 房车大会指定广告位:前车门两旁50CM*50CM(高*长)位置,车头前引擎盖上40CM*120CM(宽*长)位置,前挡风玻璃上
端30CM*130CM(高*长)位置,车前后包围两侧7CM*35CM(高*宽)位置,车前后部牌照16CM*45CM(高*宽)位置。
房车具体广告位图示将在报名开始前公布
14.4 摩托车身大会指定广告位:所有参赛摩托车的车身两旁必须保留100 平方厘米的位置用于张贴大会赞助商广告。
摩托车具体广告位图示将在报名开始前公布
14.5 所有参赛车辆必须贴上大会所有赛事赞助商的广告,任何不张贴大会所有赛事赞助商广告的赛车将不会获准参加赛事或
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及奖项。
14.6 在赛车车体上预留给车队的广告位置将没有持别限制,但不能和大会的赞助商广告有任何冲突。大会指定广告位的广告
贴纸由大会统一提供。
14.7 车体广告,不能遮盖车身号码,也不能影响赛车的操作安全,亦不得有不良内容。若车手拒绝将不良内容的广告除去,
验车主管可不签发验车合格证。
14.8 在验车前全部广告都必须已贴于赛车上,人为损坏或遮挡广告者将取消其所有成绩及奖项。
14.9 参赛者、车队赞助商、车手及其他有关人员在报名参赛时已经同意所有的影视资料版权属于上海天马赛车场。上述各方不
可扣留版权,或将其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上海天马赛车场可选用任何在比赛中拍摄的图片和影视产品做任何用途。
14.10 摩托车将根据车队报名分配P 房。
14.11 房车车队全年一次性报名的车队,大会将优先安排P 房。
15. 赛事规则/公告
15.1 天马论驾的赛事规则、补充规则、后增条例、赛事通告及最后指示以STC 官方网站上的最新更新为准,报名者在报名后就
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天马论驾所有的赛事规则、补充规则、后增条例、赛事通告及最后指示。
15.2 比赛期间,大会出示的赛事公告在大会公告栏一旦贴出,就视为所有的报名者和参赛者都已知晓。
15.3 关于天马论驾比赛分钟牌的解释和特别说明:接近比赛时,大会将依次出示10 分钟,5 分钟,3 分钟,1 分钟和30 秒信
号牌,每出示一种信号牌也将同时伴随声音警示。须要特别注意的是,大会出示的10 分钟,5 分钟,3 分钟,1 分钟和30
秒信号牌,只代表比赛的一个程序,并不代表所出示的分钟牌就是距离比赛正式开始的实际时间。
15.4 在每组比赛开始前30 分钟时,参加该组比赛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大会指定的停放区域,车手也须在此待命,并听从召集裁
判的指挥。大会有权取消不遵守该规定的车手的参赛资格。
15.5 赛事秘书处和大会公告栏位于维修区大楼1 楼会所内。
15.6 维修区限速线位置在维修区入口,有明显的白线和限速标志。维修区限速为40 公里/小时。维修区出口设在2 号弯道位置。
大会在维修区大楼靠近出口位置设有赛车等候区,此处信号灯和维修区出口信号灯同步。维修区倒计时牌在等候区出示。
解除限速线位置在维修区出口(2 号弯道)信号灯位置,有明显的白线和解除限速标志。白线也是维修区出口的标志。
15.7 维修区出口有一条约50 米的赛道分界线。从维修区离开并进入赛道的赛车不得跨越此线。
16. 证件
16.1 为了保证比赛顺利安全举办,大会为比赛设计了不同功能的各种证件。各种证件只能按规定进入指定区域。参赛人员必须
随时将证件佩带在明显位置,大会有权对不按规定使用证件者予以没收处理,没收证件将被上交到仲裁委员会。
16.2 凡以车队名义报名房车比赛的每辆赛车最多可申领1 张车手证、1 张车队计时员证、2 张比赛维修技师证、1 张车队成员
证,每个车队可以申领1 张车队经理证。
16.3 凡以车队名义报名摩托车比赛的每辆赛车最多可申领1 张车手证,每个车队可以申领1 张车队经理证、1 张车队计时员证、
2 张比赛维修技师证、1 张车队成员证。
16.4 大会将为一次性缴纳全年三场比赛报名费的车队一次性提供全年三场的上述通用证件,如有丢失,可重新申领,但每个证
件须另行支付¥20 元的工本费。
2010 年4 月4 日版
16.5 凡以车队名义报名参赛的每个房车参赛车队,大会只提供一个摄影记者证(每件反光背心须预先支付¥50 元的押金)。车
队邀请的媒体,需凭媒体证到大会新闻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证件、反光背心,并支付每件反光背心¥50 元的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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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8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17. 车手会/车队经理会
17.1 大会将在行政检验后,或在比赛当天热身圈前,或在不计时练习或最后一次计时练习结束后,在指定地点召开一次或多次
车手会。所有报名者(或指定的代表)和具有参赛资格的车手都必须到会,无故缺席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17.2 大会将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一次或多次车队经理会,所有以车队名义报名参赛的车队经理必须到会,缺席者将取消该
车队所有参赛车手成绩。
18. 违例处罚
大会将依据赛例处罚违例者。以下为明确处罚条例,违反下列规例者,必须依照条款向大会缴付有关处罚罚款。
在以下条例所未明确指出的违规行为,将由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做出判断,仲裁委员会的决议为最后裁决。
虽赛例已包括处分的细则,但如仲裁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时,可加重处分。
19. 赛事延期或取消
大会有权对部分或全部赛事进行延期或取消。若赛事延期或取消是在赛事开始前决定的,已缴报名费将会全部退予报名
者;如赛事延期或取消的决定是在相关时间表已经如期执行启动后才做出的,相关报名费将不会退予有关报名者。报名者或


违规条款
取消
成绩
罚时其它
1 不按证件限制规定使用证件没收证件,罚款¥500 元
2
不执行比赛中仲裁委员会下达的罚时和罚通过维
修区等处理

3
在发生事故后,未经仲裁委员会批准,擅自离开
赛车场。
停赛一场
4 不遵守比赛规则对车身广告的规定※
5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行政检验※
6 车手缺席车手会※
7
比赛时赛车在赛道中逆向行驶(为了脱离危险而
必须逆向行驶时除外)

8 在维修区内使用发动机动力逆向行驶或※ 罚款¥1,000 元
9 在练习及比赛中未穿戴经赛会认定的赛服和头盔※
10 在维修区超速30 秒
11 下雨时,赛车后尾车灯不亮。通过
12 抢发车30 秒
13 非法阻挡合理超车通过
14 漠视旗语或※ 30 秒
15 在赛道上或信号区故意停车30 秒
16 在维修区、维修车间等禁烟区吸烟。60 秒
17
从维修区进入赛道的赛车,迫使赛道上正在行驶
的赛车改变行车方向或发生事故

18 在计时练习中故意制造事故或※
停止计时练习和当天所有练
习资格
19 在不计时练习中故意制造事故或※ 停止当天所有练习资格
20 在正式比赛中故意制造事故※
21 在编队圈中练习发车维修道起步
22 两次冲过终点旗※
23 没有在比赛结束后返回封闭停车场※
24 在出动安全车时超车或做出危险动作通过
25 不参加颁奖仪式※
26
在练习和正式比赛中,车手不按规定使用赛道,
穿越赛道边沿线或维修区边沿线者
30 秒
2010 年4 月4 日版
赛员无权向大会或赛事推广机构索取任何奖金和有关其参赛的支出及其他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20. 抗议与上诉
如参赛者对其他参赛者不满,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抗议,但抗议内容必须写成书面材料(填写抗议书)并连同抗议费人
民币3,000 元整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如果抗议内容涉及到比赛成绩,则必须在大会初步成绩公布后30 分钟内将
抗议书和抗议费通过赛事秘书处交至仲裁委员会。任何涉及拆卸赛车发动机或变速箱的抗议费为人民币30,000 元整。仲裁委
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大会不接受针对计时设备和裁判的投诉。
21. 颁奖
21.1 每组获奖的前三名车手需在本组比赛结束后30 分钟内在颁奖区集结,过时大会将有权取消其一切成绩以及相应的奖杯和
奖金。
21.2 所有参加颁奖的车手必须佩带大会所要求佩带的帽子参加颁奖。大会有权取消不符合大会要求的颁奖车手的一切成绩以及
相应的奖杯和奖金。
22. 其它
22.1 对以上所有内容上海天马赛车场保留修改的权利。
22.2 如对本规则有任何更改或新增的内容,大会将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布。
22.3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天马赛车场所有。
上海天马赛车场
二○一○年四月四日
2010 年4 月4 日版
附录1
旗号指示
下列之旗号将会在整个赛事中使用,旗号及颜色之释义如下:
蓝旗(挥动) - 随后有套圈车辆欲超车,应让出行车路线。
黄旗上有红色直条- 小心路面有油渍。
黄旗(静止) - 危险!小心!不准超车。
黄旗(挥动) - 非常危险,不准超车,且预备随时需要停车。
此旗号可能连同黄灯或其它灯号一同显示。
黑旗- 连同车辆号码(白色)显示于黑板上表示该号码之赛车在此圈后须立即返回修理站。
黑白旗- 连同赛车号码于黑板上(只见于起跑点)警告有关赛手危险驾驶。
黑旗- 中间有橙色圆圈连同赛车号码于黑板上(只见于起跑点)表示赛车有故障,必须在此圈后立即进入修理站。
白旗– 非常小心!救护车、维修车或大会车辆正在赛道上。
绿旗– 赛道已畅通无阻。
红旗- (在控制点及在观察站出现)表示赛事立即停止,所有赛车应小心驾驶,减速返回修理站,随时预备停车。红灯可能同
时亮起。
黑旗白格仔旗- 表示赛事或练习已完结。
2010 年4 月4 日版
附录2
抗议书
赛事名称: 日期:
比赛名称: 参赛组别:
请以正楷填写以下内容:
姓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赛车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执照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车队名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联系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投诉内容:
附抗议、投诉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车队经理签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日期\时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回执
受理投诉官员姓名: 受理投诉官员岗位:
受理投诉时间: 受理投诉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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