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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大家也看看公告,该治理就需要治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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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懒得看的,我给您截个图,最近太乱了,个人帖子也太多了,一个人好多帖子,发个淘宝链接的,同一个帖子多发的,没价格的,是不是商家咱们大家心明眼亮,您要是商家,抓紧申请店铺,趁着现在车外市场没什么人弄,占个好位置,机车那边前几排已经是三倍价格了,咱们这边要是店铺多了一样,老张就有先见之明。
不管认识我不认识的,删了帖子您也别找我,因为不是我一个人删,即使是我删的,自己找原因,我跟谁也没仇,有仇的也不至于玩这种小孩子把戏,咱们都得过且过,没价格的,一律记违规一次,还是那样,欢迎举报,一经核实马上加分,并且绝对保证您的个人隐私,至于毁谤的,封号。
也许有人问我是一个绝对的狗贩子,发狗的帖子为什么不申请店铺,在你们问之前,我自己解释。第一,我的帖子只有一个,里面图片,价格,年龄,联系方式一应俱全,完全按照个人形式来。第二,我是版主,我申请店铺一样该多少钱多少钱,一点面子没有,但是我花了这个钱,你们谁信呀?所以,避嫌也好,鸡贼也罢,大家明白就行了。
最后就是该归置的归置一下,我上面写的版规也不是废话,给大家两天时间,然后治理,我可已经比公告晚了五天了,以前咱好说,但是现在有店铺的时候,商家利益必须保证,没人见过饭馆先给要饭的上菜让结账的等着吧,话糙理不糙,可以不申请,但是帖子您规范点。
公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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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遵守威风堂规定的,扰乱威风堂秩序的人,必须按版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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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世界第一等 于 2012-12-3 19:53 编辑

支持版规,遵守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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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定都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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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矩办事,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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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规矩!遵守规矩!走路不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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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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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整得整,,,,,,哈哈哈,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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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矩来,乱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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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3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规,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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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规,遵守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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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帮顶,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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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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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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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手贩子的确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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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拿分,规矩就是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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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象哥,咱为了遵守堂规,自查自纠,主动要求删帖,还扣积分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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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6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的支持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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