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广东清远警方微信“平安清城”发布警情通报;5日,清远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执勤查处摩托车时,一男子点燃摩托车油箱,5名执勤人员被烧伤,其中两人伤情严重。
男子驾驶无牌摩托被查点燃油箱 “平安清城”通报;11月5日17时20分许,清远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队员在小市嘉华路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男装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于是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男子情绪激动,取出车上2支塑料瓶装汽油,将汽油往周围及自己身上泼洒后持打火机威胁执勤队员,声称要同归于尽。 期间,该男子驾驶摩托车逃窜,被车流阻挡停下后点燃摩托车油箱,烧伤了旁边的2名执勤队员。随后,该男子点燃身上衣物,被执勤队员迅速扑灭,扑救处置过程中又有3名执勤队员受伤。事件共造成5名执勤队员受伤。 两执勤队员被严重烧伤 据记者了解,其中2名执勤队员在行动中被严重烧伤,现被转往广州救治,1名执勤队员手指骨折,另2名执勤队员软组织挫伤。 经清远警方调查,涉事男子名叫刘某根(46岁,清远市清城区人),其因扑救及时并无受伤。目前,刘某根已被城区分局刑事拘留,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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