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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这种东西有时候挺奇怪的,就是那种你在我背后开了一枪,我依然觉得是枪走了火的感觉。。。。。。
虚伪的尊重
作者/王小峰
“我不知道当人们大谈特谈尊重的时候,是引力波起的作用还是真的明白了什么是尊重。没有平等的前提下去谈尊重,显得有些矫情和虚伪,依旧带着施舍式的的怜悯心。”
五年前的一档电视节目和最近的一桩科学新发现忽然牵扯到了一起,而把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扯到一起的竟然是道德。一个叫郭英森的工人,在一档叫做《非你莫属》的节目中遭到了精英们的羞辱。在这档节目中,他提到了引力波,在场嘉宾某生物学博士认为一个初中毕业的人无非是玩一些科学名词的把戏,什么也不懂;主持人张绍刚甚至剥夺了郭英森的发言权。郭英森就像是一个不小心误闯进贵族聚会上的乞丐,被奚落得体无完肤。
五年后,随着科学家探测出引力波,人们又把这个节目翻出来,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矛头对准在场嘉宾和主持人,批评的焦点是:尊重。因为这些掌握话语权的人太不尊重一个普通人了。我不知道引力波的发现对人类有什么作用,但至少在这件事上,我知道引力波可以提升人们的道德感。
公众们站出来替一个普通人打抱不平,这个场景看上去太熟悉了,就像一个在反复上演的狗血剧,而且是国人最擅长的一个桥段——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展开大批判,一时间,诸位嘉宾和张绍刚都成了过街老鼠。
我在想,如果美国科学家没有探测到引力波,谁还会记得这位普通工人,谁还会怀疑这档节目道德取向问题。而且是五年前发生的事情,就算天津卫视的收视率不高,总能有几百万人看吧,节目播出之后怎么就没有人质疑不尊重别人,现在怎么都当起了事后诸葛亮?
千不该万不该,科学家不该探测到了引力波。有科学撑腰,人们底气足了,都可以站出来指手画脚了。问题是,更多没有提到引力波的人被冷嘲热讽,是不是就可以被忽略了?我想是的。
这太正常了,因为按照当时人们的判断,这个工人脑子肯定有点不正常,被讽刺挖苦理所当然。其实何止《非你莫属》,很多电视节目都会以拿嘉宾当猴耍为乐,从来没有人把它当回事。但这回不一样,这可能是宇宙中的引力波第一次对地球产生巨大作用,它不是以物理学方式出现,而是以道德方式。
因为尊重属于道德范畴内的行为,我们对道德理解从来都是双重标准,对别人要求如满分,对自己要求可以是零分,这就是道德至高点的魅力所在。
我来谈谈尊重这件事。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老祖宗不是随便发明汉字的。你看看“尊”这个字:手捧着一坛酒。干吗手捧着一坛酒,无非是献礼或是祭祀,向王权献礼,向上天祭祀,是为尊。由此演变成一种阶层身份差异,“尊”是一种自下而上表达的敬仰。
如果你翻翻古书,大概可以看到很多关于“尊”的论述,尤其在诸子百家的著作中。列子那句“男尊女卑”几乎道出了父系社会的精髓,延续至今。董仲舒的“三纲五常”,把尊卑观变成3D效果,直入民心。我举这几个简单的例子是想说,在传统伦理里面,没有平等,只有尊卑。时至今日,我们对尊重的理解依旧停留在几千年前。
如果你留意公共场所制定的道德准则,都会有一句“尊老爱幼”,没有人质疑过这句话的合理性,可是你仔细琢磨一下,会发现它带着强烈的尊卑观(你肯定不认为这是错的),老幼在这个规则下是不平等的,尊老理所当然,但是这个社会从来没有强调过尊幼,我们用“爱幼”,是觉得晚辈、未成年人需要爱护保护,这本身没错,符合主流价值观。但是让你尊幼,尊重他们的看法或言行,你大概就不能接受了,这就是长尊幼卑在作祟。
在现代文明社会,尊重是一种平等前提下道德行为,不管你是男是女,年龄大小,不管你的权力、社会地位或贫富差距有多大,人与人之间都是建立在一个平等基础上的互相尊重,而不是看人下菜碟。但是这些在中国行不通,因为几千年来形成的伦理观念,尊重早已是默认的自下而上的单向行为,自上而下是另一个意思:恩赐。普通人一旦被恩赐,就要感恩。
有时候体育竞技能够很直接把一些我们争论不休的道德问题解释清楚。比如足球比赛中,一方球员出现受伤情况,另一方球员会把球踢出界外成死球,以便让医生进场给球员治疗。作为回应,重新开球后,发球方会把球权交还给对方。人们都希望竞技比赛在相对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完成,这些并没有写进足球规则中,完全是一种自律行为,你可以遵守,也可以违背,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会出现不遵守体育道德的行为。
那么,如果按照我们的传统思维方式,对方球员受伤,少了一个人,正好可以乘人之危——就像田忌赛马里的上马对下马,说不定就能战胜对手。但是我们的球员在比赛中一样可以做到按照普世的体育道德规范去处理这些事情。这说明,中国人是可以接受普世价值观的,即相互尊重,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小事儿,只要能做到从我做起,一切都会变得很完美。问题是,一旦离开比赛规则的约束,离开约定俗成的道德准则,我们就不会懂得尊重别人了。
我记得,网络上曾经流行过这样一句名言:“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也要捍卫你发言的权利。”后来这句话不流行了。现在分析一下这句话在互联网上的生死,会发现很有意思。这句话刚刚流行的时候,正好是中国网民从精英向普通民众过渡过程中。最初,在中国能有机会上网的人,要么是从事IT行业的人,要么是一些有经济条件,希望通过互联网获得有价值信息的人,比如媒体从业者、学者。所以,最初的网民,主流属于社会精英阶层。这时期的互联网,由于人数少,没有成规模的社区,即使有BBS或是聊天室,大家瞬间就能混成网熟,人们在表达观点上,即使有什么歧义,争论也是以谦谦君子的方式进行的。那时候,网络话语几乎都是精英话语。直到有一天,中国网民以几何数暴增,虚拟社会出现了表达能力、理解能力甚至喜好、立场等方面差异,精英与精英、屌丝与屌丝、精英与屌丝之间开始擦枪走火,这句“我坚决反对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也要捍卫你发言的权利”几乎成了网民无奈时的自说自话。但至少,人们还有些克制。再后来,人们迅速抛弃掉这句话,并且关闭了尊重的大门,只打开了一个窗口,将一个置人于死地的枪口对准了外面。
当我第一次看到中国人引用这句话的时候,觉得有些滑稽,倒不是这句貌似自相矛盾的话在网络上不断被引用而觉得无聊,而是觉得,这句话出自于人们渴望平等自由的启蒙时代,人们希望在一个相互尊重的前提下去讨论问题,它和自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说处于同一时代。而在中国,并不具备这样的环境,但人们总是反复引用这句话来给自己打圆场,这就有点缘木求鱼了。事实上,随着网络普及,很多伪善的面具被一层层撕开,它最终回归到现实,尊重被当成水中的杂质,一点一点过滤掉了,还原成我们最传统、最熟悉的国民性上了。
我认为,中国人今天的尊重,始终是带着势利眼的,它没有一个相对一致的标准,只有一些约定俗成的传统价值观念在左右人们的言行。在封闭的时代,没有什么问题,但在开放的时代,有时候我们谈尊重就和传统思维方式冲突了,而且还摘不清自己,因为我们希望看到一个满意的结果的同时,却又不愿意接受更好的东西,又回到传统里面打转了。前文提到过,尊重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建立在一个社会平等公平的前提下,才会有尊重,否则,顶多算良心发现。
现在回过头来再说那位民间科学家郭英森,他在一个不懂得尊重的时代上了一个不懂得尊重的电视节目,又碰上了一堆不懂得尊重的精英,结果只能是落荒而逃。我不知道当人们大谈特谈尊重的时候,是引力波起的作用还是真的明白了什么是尊重。没有平等的前提下去谈尊重,显得有些矫情和虚伪,依旧带着施舍式的的怜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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