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风堂

 找回密码
 现在注册
查看: 4076|回复: 13

[转贴]你真的认为警察是保护市民的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0-27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你真的认为警察是保护市民的吗? 
遇到一件事挺郁闷。几个教训大家听听。绝对真实!  

 0月2日,我在宜家买了一个折叠儿童床垫。因为轻且小,所以捆扎在吉普车顶的行礼架上了。结果走到京津塘高速快到四环的地方,绳子断了,垫子掉了下去。所幸没有给后面的车造成伤害。

 教训1:物品能放到车里就放到车里,放到架子上的话,一定要捆结实。


 看到没有伤到别人,松了一口气,我赶紧往回跑。此时垫子在距我约100米的路旁。  

 忽然看到一辆微型车停在垫子边,下来两个人把垫子往车里装。见我跑过来,愈加加快了行动速度。还好,车刚要起步的时候,我跑到了车前。开车的是一肤色偏黑的矮个男子。他摇下车窗,我以为他有话说,就走到了车的一侧。不料,他突然加速!我下意识地抓住了车的后门把手,后门被锁死了。车继续加速,并且向里侧车道并线。我追随跑了大约10几米。对方越来越快,考虑到自身安全,我松开了手。松手之前,我对他说,不停车就报警!他说,随便!我听出他是南方口音。

 教训2:拦截车辆一定要站在车前!当然,你要确信他不敢撞你。


 于是,我打了122。告诉他们对方是一辆白色微型车,车号是京GGK176,向出京方向驶去。122接警台告诉我可以回家了。我刚拐进开发区,122给我回电话,问我是否在追随该车。我说没有。又问我受伤没有,车有没有问题。我说都没有。122接着告诉我,这个事不归他们管了。要我报110。并且告诉我,对方车主姓陆(路?),电话是69223955。车子是“吉利”。

 教训3:发生问题的时候,不能自行离开现场。不然很麻烦。后边我有交代。


 于是,我又打了110。很惭愧,因为我已经离开了现场,所以很难准确地描述现场的位置。为了确认该位置的管辖,我接了3-4个电话,每个电话都要把发生的情况确认一遍。说实话,我有了一点后悔!也许我不该报110。              

 教训4:当损失额不大的时候,选择自认倒霉也许更好。因为你将搭进太多的时间精力。

 顺便说一下,我的床垫是650元买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7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说起来挺复杂的。
国家机关冗杂,互相推诿。
没有真正干实事的部门。
都想拿钱不干事。
还好,人没事。
另外,我觉得这个有点抢劫的性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到家,又接到一个电话,是丰台东铁营派出所打来的。他们终于确定了管辖关系,要求我回去确定现场。为了配合警察同志,我立刻驱车前往。路线:亦庄桥上五环,进京津塘高速,分钟寺桥掉头。当时时间是13点多。俺还没吃饭。路上,油箱还亮灯了。NND!

 下了分钟寺桥不久就看见一辆警车停在路边(京A4508警)。赶紧停车,驱步向前。敲敲车窗,警察摇下了玻璃。“是我报的案。”警察下了车。一共是两名。一名年长一些,外地口音。一名年轻一些(警号042017),官阶要高,脸色通红,没戴帽子。

 红脸警察眉头紧锁,象审视犯人一样看着我。“怎么回事?”靠!又得陈述一遍!没办法。又把经过讲了一遍。“你想干什么?”NND!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我报了110,警察问我想干什么!我反问他,“你觉得我报警想干什么!”红脸警察没搭理我。对年长警察说,“你!跟他去现场看看!”年长警察说:“去也没什么东西。”“让你去你就去!”。年长警察很无趣!向事发现场走了20来米。年长警察问我:“现场没什么东西了吧”。我说,应该没有。于是,掉头往回走。红脸警察问“看过了?”“看过了,什么也没有!”    

 两名警察回到车里,要走了我的身份证和购物发票。年长警察在纸上写一些什么。红脸警察对我说,跟我说去所里。态度依然恶劣。我说:“你大概给我说说后边的流程”。他无语。我压抑着火气:“您得理解我现在的心情很不好!”。不料,他说:“我现在的心情还不好呢!”我说“是你们让我回现场,我虽然不乐意,但是我还是配合你们的工作!”红脸警官大声喊道“我还不愿意来呢!”。我出离了愤怒。打110投诉了这名警官! 

 教训5:如果你想解决你遇到的问题,那么你就不可以投诉警察。起码是在问题解决过程中。


 我还是跟着他们回到了派出所。路上加了点油。我已经有了放弃的觉悟!

 进了派出所,让我等!等了大约30分钟,来了一个小警察(姓陈),对我说;领导出去了。要等领导回来,看你的事怎么定!等就等吧。

 小警察一会儿进一会儿出。一会座在我边上问经过。我又叙述了一遍。

 小警察随后的话很是让我郁闷“你肯定是语言刺激人家了。不然谁会这样!”

 警察居然在没正式做笔录之前,就已经做了主观猜测!

 我说,光天化日之下,还没出四环,就公然行抢。太打击了。

 小警察说:“你以为呢?!”很不屑的样子。

 教训6:大家千万不要以为北京是首善之区就对安全问题掉以轻心!北京的治安还是很有问题的。


 又等了20多分钟,副所长回来了。小警察颠儿颠儿地去请示。

 一会儿回来,脸色阴沉,“听说你投诉了我们的一个警察?”我回答他:“你想听听经过吗?”“没兴趣!”

 。。。。。。

 笔录在疙疙瘩瘩的过程中结束!

 最后的结果是:此事不属于治安事件,警方无能为力。我可以到法院起诉!

 我索要派出所的相关接警回执,经请示副所长,不予出具。

 教训7:警察是一伙的,他们的同事也不能得罪。

 教训8:公安机关的任务并不完全是维护市民安全。市民的安全一定要靠自己!


 最终,我放弃了追索,并于事后第三天,又买了一个床垫。

 也许,由于我的“不作为”,会助长某些人的犯罪热情;也许由于我的“不作为”,会导致其他无辜的人受到伤害。那可真是我的罪过!


 不过,通过这件事,我真觉得收获很大。也许这就是社会的真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7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挣钱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7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特色

有执照的土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8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很正常,他们在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精神文明建设。正在努力给奥运“添彩”。这种情况你都别报,或者直接打电话就说在路上被抢劫了,或者说看见他们车里有大批爆竹,疑似在撒法论工传单,不出五环就抓到。
真正的流氓警察管吗?敢管吗?管得了吗?
认了吧,抓个摩托,汽车什么的来劲着呢。向你这种不出钱的买卖,他们不管。现在警察是老百姓的爷爷,是有钱人和大官的狗。保护百姓,那是电视说的。不信你杀个人试试,真遇到2-3个警察也不敢抓你。他们现在的经济头脑超过一般小老板。
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在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8 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太有感触了!你们说的都太对了!!我就操他妈的JC!!都不是好人!!但也有好的!!可实在太少了!!比2007的款R1摩托车还少!! :lo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8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名年长一些,外地口音。一名年轻一些(警号042017),官阶要高,脸色通红,没戴帽子
----如果当时能确定他喝酒了,你一定要打110。另行叫警察来现场,警察在工作时间喝酒,这事要是捅到110指挥中心,这事谁也不保不了他。


   给110打电话,直接投诉他们不作为,110会转接到负责投诉警察管理的部门,记着他们的警号和派出所名称,说清楚人称地址都可以,这次虽然不会起什么作用,但是累计三次,就会有人下岗,在有人升官的时候,会因为这个投诉会比较麻纺一下。依法保护我们纳税人的权利,我们不要温水煮青蛙,在不知不觉中失去一样一样的权利。

PS:每个110接到报警以后,报警所在辖区出动民警,110指挥中心都会追寻一个处理结果,为什么警察会多次回访你,就以为后边110在督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9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都是jb这操行,01年那会我打110抓小偷,警察说你把小偷抓了我们就来,操,我抓了还要你来干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29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一回出游,喝了酒撞人的司机警察不管,专门还把被挤到沟里的哥们给拿警察压送到派出所了,真正的TM的青红皂白不分,哥们最有意思是还在说:我相信政府!我操的类,紧跟着就给拽警车上去了,我当时乐也乐不出来,只有一脸的无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负责任的警察有 但是越来越少 感觉和职业道德的缺失有很大关系 有很多人不想当警察但是针对自己当警察是个最好的选择 而且有这方面关系能当上 你想能好的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0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机构的人都一个操性,不创造价值,拿着纳税人的钱不干人事.操蛋玩意
:@ :@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倒霉吧,我媳妇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报警没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7-10-30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后开车抓住就开除.06年建外派出所就开了2人,警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现在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威风堂机车网-论坛 ( 京ICP备17057880-1号-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6042 )联系:13701124377

GMT+8, 2026-2-11 09:37 , Processed in 0.12092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