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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疾风1980

全球顶级WP减震本田X4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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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祝已成婚的“双截棍”们万事如意;恋爱中的“相思棍”们幸福甜蜜;还单身的“独竿棍”们前程似锦;无论大棍、小棍、男棍、女棍。棍棍 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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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這部片子兩個星期了,從踏出戲院的一刻就決定要好好寫一篇感想,但日覆一日的時空流逝,我寧可把時間花在其他無意義的瑣事上也不願花上一個小時用鍵盤敲出一篇像樣的文章。追根究底,只能說這部片子的後續殘留效應在我體內的作用實在太巨大了。從片子結束的那刻起,我沒有一天不回想片中出現的畫面,尤其是那盪氣迴腸的結尾,每天搭Subway時閉上眼,腦海中浮現的都是那些美麗的剪影。

The Motorcycle Diaries是一部關於古巴革命英雄Che Guevara 的電影,雖然Che的暱稱是後來才有的,故事發生的1952年他的名字是Ernesto Guevara,一名二十三歲的醫學院學生。他的夥伴是Alberto Granado,二十九歲的生物化學家,準備在三十歲生日那天完成騎摩托車環繞南美洲的壯舉,於是Che加入了他,展開了一趟改變自己一生的旅程。

這也許是一部典型的Road Movie,故事的開頭是旅行的起點,隨著旅行的結束也是影片的尾聲。這也許是一部典型的Road Movie,藉由主角的雙眼我們看盡了拉丁美洲波瀾壯闊的自然景色,質樸溫厚的風土民情;藉由主角的雙腳我們踏遍了四分五裂的拉丁美洲版圖,走過了數個受盡苦難風霜的山邊小鎮。這也許是一部典型的Road Movie,我們伴隨主角一起經歷了人生中最刺激的旅程,隨著情節的遞移有某部份的自己也受到了呼喚,接著是虔誠的自我探索,最後產生了啟發與改變。

然而它又不是一部那麼典型的Road Movie,因為你知道片中主角的確實存在,而且是如此深刻紮實的存在。他代表的不只是廉價T-Shirt上的圖案,而是人性中的善良與浪漫這些面向的最終體現。這似乎正是現在這個時代所最缺乏的美德,所以坐在電影院裡的人會被這些赤裸的熱情給震懾。

飾演Che的是And Your Mother Too裡的主角Gael Bernal,他恰如其分地把Che那種略帶壓抑的樂觀、參雜著苦悶感的浪漫給表現出來。飾演Alberto Granado的Rodrigo De la Serna也給了我們無懈可擊的演出。而掌鏡的導演Walter Salles把他在Central Station裡營造出的淳厚人文關照與不浮誇的低迴感動成功地帶進這次的新作中,論催淚程度一點也不輸給Central Station。

尤其是影片最終由黑白圖像構成的剪影,一幕幕影片裡出現的南美洲質樸人民依序於銀幕前淡入淡出,他們都是陪著你走完這趟旅程的朋友。而後Alberto Granado 本人的現身則將觀影者的情緒帶入最高點,這是他對摯友的最後禮讚也是對自己青春告白的無悔背書,影片行至此包括我在內的許多觀眾早已淚流滿面。還有任何電影技法比起主角親自現身更能撼動人心嗎?

旅程結束後Che 加入了古巴革命,最終被中情局資助的游擊隊祕密槍決。Alberto也應Che之邀於古巴定居,如今他仍住在哈瓦那,並開設醫院救濟社稷。

The Motorcycle Diaries講述著青春的悸動,那是如山脈幫奔放的綠,原野上的青蔥氣息劃過的是摩托車響亮的引擎聲,那是革命前最後的片刻寧靜。它也讚許著堅定的友情,那是如高山湖泊般清澈的藍,彷彿沒有終點的旅程伴隨著謙遜的自我凝視,以及他們對大地無私的巡禮。

影片結束時我一邊拍手一邊偷偷把眼角的淚滴擦乾。我無法回想上一次如此震撼的觀影經驗發生在何時,我甚至懷疑在The Motorcycle Diaries之前我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我走出戲院門口回到現實生活, Houston Street迎面吹來的是冷冷的晚風,我腦中一片空白漫步在紐約的下東城。

走著走著我漸漸不覺得冷了,回頭一看,我看見遼闊的安地斯山脈橫亙在身後,23歲的Che和29歲的Alberto騎著那輛破摩托車從遠方行來,他們向我招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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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3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租车司机在一起侃屁:捷达比奔驰使用多了,速度也比奔驰快,我在拉活的时候看见大奔就超,爽到不行。。。。。。。奔驰车体太重,没有捷达轻快。。。。。。。。
上面的屁被奔驰车主们闻见能不吵起来吗?!捷达和阿奔在堵满车的十字路口比速度,谁又能比谁快多少?但是上了大路或高速公路,你再让捷达和阿奔比比看,未成年人须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操作,否则,捷达会吐血的
不同层次的人对事物的认知程度是不同的,你给那出租车司机一辆梅菜德斯开,他还真开不习惯,他没那个命。but,要命的是,他“以弱胜强”的本事却一个顶俩,而且能滔滔不绝的放出许多项捷达比奔驰好的方面。
回头你问他,这辆梅赛德斯的性能怎么样?他会指着车头的那个三角标并且一脸狗屁的和你说:这辆叫奔驰,不是什么梅赛德斯!梅赛德斯是哪国车?
阿奔司机顿时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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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唐僧闭口!
关公住手!
马谡之流靠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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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5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旅的意义可能并不在于路上的风景有多美丽,人生其实本身就是一次或长或短的旅程,我们只有不断在生活中用心去感悟收获与磨难,不断学习,就像爬山,只有爬的越高,才会明了眼前的是非,比一些人看得更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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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神寄托,有的人痴迷于音乐,有的人痴迷于足球,有的人痴迷于某种收藏……而我们,最痴迷的就是摩托车!”

我们的摩托车文化在我们每一个摩友的心里,它体现在自己对摩托车及摩托车运动的热爱当中。不需要去羡慕别人或别人如何怎样看待,只要自己骑着摩托车感觉快乐,便是精彩!便是一种文化!^_^

曾有朋友问过老虎,美在哪里?老虎回答:美在自己的心里,在自己的身边,只要善于用心去发现,自己身边处处是美丽,是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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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一年 你正年轻 总觉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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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0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十岁的老司机我笑脸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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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也不知道什么日子?一早上就和媳妇吵了一仗 下班回来看见两口子在路边吵嚷 接着在我妈家楼上看见对面两口子动用飞脚  到晚上半夜十一点多 邻居干仗 吵了半个小时!  是非的日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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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xixihaha 嘻嘻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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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云下山,地不干。
云绞云,雨淋淋。
黑云接驾,不阴就下。
云低要雨,云高转晴。
天色亮一亮,河水涨一丈。
红云变黑云,必有大雨淋。
天上豆英云,地上晒死人。
日落乌云涨,半夜听雨响。
日落胭脂红,非雨便是风。
日落云里走,雨在半夜后。
天上跑台云,地上雨淋淋。
西北起黑云,雷雨必来临。
云自东北起,必有风和雨。
有雨山戴帽,无雨山没腰。
天上鱼鳞斑,晒谷不用翻。
不怕阴雨天气久,只要西北开了口。
云向东,有雨变成风,云向南,水涟涟,云向西,下地披 衣。
时雨时晴,几天几夜不停。
乌云拦东,不下雨也有风。乱云天顶绞,风雨来不小。
朝有破紫云,午后雷雨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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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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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兄得便秘,在厕所里久久不能如便,正在他极力努力的时候,看一哥们风一样

的冲进厕所,进了他旁边的位置,刚进去就传来一真狂风暴雨,那兄羡慕的对那

哥们说:哥们好羡慕你呀, 那哥们说:羡慕啥,裤子还没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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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5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幅作品为什么美?
感觉一幅作品美或不美
这是一个感性问题
为什么美或为什么不美
这是一个理性问题
那么提问这幅作品因为什么美或者不美
是以理性方式提问感性问题。这是一个伪命题 事实上是不可回答圆满的 很多争论也由此产生 但注定没有结果。
从美学理论而言,一幅作品的最终完成状态不是作者创作完毕,而是在欣赏者的头脑里。一幅作品表达的含义通过欣赏者接受,与欣赏者的经历、修养、情感、判断、经验、文化背景相结合,最终形成了作品的最终状态。这也就是常说的有一千名读者就有一千部《哈姆雷特》一样。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去诠释、接纳作品,没有哪一种标准和结论是最正确和最客观的。但这也正是艺术作品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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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首先明确的是,并不是说扫街了就是人文了。你觉得人文片是注重人的在场感以及按下快门那一刹那的现场感,从这句话看来你的概念还是很模糊。有人不一定是人文,人文不一定要有人。人文纪实涉及太多学科的范畴,我从来都不敢把自己的片子归为人文或纪实,顶多只能算是记录。以前是对城市的记录,现在更加倾向于对身边的人和事的记录,充当宣泄感情的通道。

你的问题可以分为技术层面和观念层面。技术层面无非就那几样了,扎实的摄影技巧和对器材的熟练的运用能在需要迅速反应的时候帮助你拍下一张曝光构图都过关的片子,一旦掌握了技巧,就没有必要继续去钻它的牛角尖,在需要的时候技巧就是一种下意识了。但拍什么怎么拍就是摄影之外的事情,举相机按快门这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其实是摄影师的阅历、技巧、价值观、审美能力等等在一瞬间的迸发。后者属于观念层面。

我曾经跟Jogo探讨过一个问题,就是虽然我和他同在拍广州,都是擅长用35mm镜头,但彼此的影像风格却迥然不同,这其实跟我们的阅历有很大的差异密不可分。Jogo的广州冷漠、杂乱,人与人之间似乎有着不可逾越的隔膜,我想可能因为他本身是以一个外地人的身份融入广州这个城市,而且是在城中村里。而我,一个地地道道的广州人,从小在阶砖巷里穿梭长大,对广州有很深的归属感,现在的拍摄只不过是我在寻找童年的记忆,影像风格相对温情。

前晚一个女网友给我发来宫绮葵的人像片,问到她跟拍摄的摄影师的水平差多远。我看了之后,对她说:你的感觉不比他差,你拍的人像有性格,比糖水式的片子好多了。但你缺少的是阅历——足以洞察别人心理的阅历。她说:想快点达到这个水平。我回答到:你才20多一点,还小,未来的路很长。要让自己慢下来,要不很容易浮躁,跟风,失去自我。你喜欢Cicicola的片子,是因为她有感觉也有阅历,对生活感悟很深,因此她的片子透露出成熟的美,情绪饱满。什么技巧、瞬间在她的片子里面是零,我看到的是一种生活态度,很羡慕她能这么无拘无束的拍摄。

所以说,你的照片就是你,你拍下来的就是你看到的,就是你的审美观、价值观的体现。为此,我们还得关心摄影之外的学科,增长自己的见识,看画册是积累,读书读报是积累,关心时事国家大事也是积累。这样你才不会对一些有“意义”的事物熟视无睹,才会看到别人看不到的风景。其实我觉得,无论是人文摄影还是风光摄影,到最后,其实拍就是自己的心像。

Ivan的片子很感性,是源于他对生活热情和家人朋友的爱。或者,你可以首先尝试爱上这个城市,了解她,然后再去拍她。

说到这里,我想谈一下最近一年我拍的《两只蚊》。其实一开始决定要拍的时候,我是没有把握能否拍成一个系列的。我嫂嫂也就是她俩的妈妈,也对我的行为十分不解:好好的,怎么老去拍她们最日常、每天都在重复生活?还不如到那一站,喊“田七”双手来个V字拍彩色算了。随着她俩和我的感情越来越深、对镜头熟视无睹表现得越来越自然以及片子的日益增多,终于,在大半年后的某一天我举相机后,在旁的嫂嫂突然说道:我知道你在拍什么。我对她会心一笑,那一刹的感觉犹如我们一同发现了一个小秘密般。我知道嫂嫂已经懂得透过我的镜头去发现她俩最平凡却弥足珍贵的点滴,就这一点来说,这堆片子的意义远比拍得如何好来得重要。没错她们是很可爱,但我并不想单纯表现她们的可爱,我更希望拍出的是我对她俩的感情,希望能在这一年的相处内给她们留点什么。

最后我还是那句,要注意多增长自己的知识,多去听陈sir的评论,你会受益良多,而这个受益并不只是局限于摄影层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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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6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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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8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否为了所谓的事业忙得发型向葛优看齐而荒废了那一手当初泡到好多姑娘的吉他?你是否还在每次跟同事出去K歌时唱着许巍的《蓝莲花》默默流泪?你是否还会偶尔做起那个背着画板和同伴在奔往牛逼的路上做一对绝代双傻的梦?
  可你还是只能坐在办公桌前,干着一份与你的梦想和才华八竿子打不着边儿的工作。对不起啊客官,你到底是卖艺不卖*身呢,还是卖*身不卖艺?
  
  所以如果你当真要严肃地羡慕我并且不允许我反驳,那这笔账应该这样算:
  每天能睡十个小时了,有木有?
  可以把以前做报表或者整理资料的时间拿来看三小时的书了,再用俩小时弹弹吉他,去泡你想泡的妞或者一直不敢泡的爷们儿。
  还可以看日出日落或者看雨点一个小时。
  这还有八个小时供你自由支配呢,假如用来写字,每天一千字,一年可轻松得来三十六万字,《红楼梦》前80回也不过六十一万字;假如用来旅行,每天一百公里,一年就是三万六千公里,北京到巴黎也不过一万二千公里。
  当然,以后喝酒就得省着点喝了,别都跟高晓松似的没个节制,为了节约,建议能蹭就蹭。
  
  写到这儿,倒真是有了一点点自由的快感。我一友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谢幕方式,但谁也不希望谢幕词是“抱歉,被今生辜负的我们”。
  帕斯卡怎么说的来着?给时光以生命,而非给生命以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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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时,苍 井 空还是 处 女,冠希还没有相机
  那时,李刚还没有儿子,    菊花只是一种花
  那时,企鹅不是qq,    2 B我只知道是铅笔。
  那时,买方便面还有调料,杯具只是用来刷牙。
  那时,楼房是用来住的,黄瓜香蕉只是用来吃的。
  那时,教授还不是叫兽,      太阳还不叫日。
  那时,领导不会写日记,  鸭梨还没有这么大。
  那时,肚子大了知道是谁的,我们还相信真情。
  现在,哥已经无语了,唯有用这扯蛋的态度,去面对这操蛋的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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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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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2:}{:soso_e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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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关于那些还在却正慢慢消失的青春

青春的岁月
我们身不由己
只因这胸中
燃烧的梦想
……
就任这时光
奔腾如流水
体会这狂野
体会孤独
体会这快乐
爱恨离别
……
回忆总是褪色,在时间的慢慢敲打之下渐渐失去原来丰富的色彩,一如青春。
每个人或许都期待能认真地缅怀自己即将或者已然逝去的青春,至于我,则诚惶诚恐。
一者,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情况,是青春即将逝去,还是青春已然逝去;
再者,以何种方式和自己的青春挥手作别,能否昂然又不失尊严?
更者,我甚至不清楚青春的定义是什么,则何来缅怀与伤感?

百度上对于“青春”的解释是:所谓青春,并不是人生的某个阶段,而是一种心态。卓越的创造力、坚强的意志、艳阳般的热情、毫不退缩的进取心以及舍弃安逸的冒险心,都是青春心态的表征。

这便是信息时代给予我们的好处,许多困惑能迅速被找到答案,不论这答案是否是你所希望得到的。诚然,有答案亦未见得就一定能解你疑惑,但至少能提供诸多宽慰方式中的一种。
如百度说,我想我是要缅怀即将消失的青春,渴望留住这充满张力、无所畏惧的青葱岁月。

第一次听到陈奕迅的《十年》是在大二暑假,一个疲惫的创办少儿英语培训班的暑期。我讶异于这个玩世不恭的K歌之王竟能在如此纷繁的花花世界里轻而易举地击碎我的心。彼时的我正日夜思索如何赚钱度过我正在进行却时刻可能夭折的大学生涯,终日惶惶不安。清晨在焦虑中醒来,行走在校园有一种始终无法把握的不安全感,年少的我们总是这样,为无必要的短暂的未来忧心忡忡,浑身长满了刺,在扎伤别人的同时,自身也伤痕累累,像个刺猬。倘使用十年来做计量衡,我会洒脱一些吗?

也许在成千上万个门口前,我们都在以青春的方式迷路,然后横冲乱撞,但请相信总有一扇门会为你我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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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摩托车

其实对于摩托车,我几乎一无所知,车身零部件也只有在它坏了的时候才知道它的名称、它的功能,甚至很长一段时间搞不清楚机油和汽油的区别。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喜欢摩托车。
第一次接触摩托车是在高考之后,已经记不清楚是什么场景什么车型,只知道那次摔得很狠,疼了大半个月,好在车子很皮实,毫发无损。
第一次就喜欢上了那种御风的感觉,一种可以掌控的自由,无隔相拥,路在脚下。
当我的引擎开始了轰鸣,
当我的心脏开始了跳动,
我的脚步已无法停止,
那种油门全开,路在眼前驰骋的情景会使你感觉你是在与自由对话,
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对自由的向往。
四轮驱动的是身体,两轮驱动的是灵魂,说的也许就是这层含义。
再喜欢已是很久之后,是因为青春的图腾——切?格瓦拉。
雪茄、戎装、贝雷帽、大胡子、深邃眼神,显然这已是世界性的图腾,每一个渴望自由渴望变革的年轻人都希望有专属于自己的切?格瓦拉。懵懵懂懂之中,男孩开始变成男人,是的,不是老男孩,更不会是小男孩。太阳在身后或者身前,照着你,影子渐长渐黑,这是男人的背影。
像切?格瓦拉一样,带上行囊,背上吉他,跨上一辆老式的破旧的摩托车去远行,做一个坦诚的浪荡子,用无尘的心去感悟地图上的那些路、那些人、那些事。
然后,让胡须扎破脸庞,自由地四处生长。为生活的更诗意,为闯荡成为男人的一种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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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理想主义者与颓废主义者


我想生活中一定有人和我一样。在白天精力充沛,充满理想,愿意为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付出全身心的努力,即便再累再苦也乐意把自己交付给未来。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锁了门、熄了灯、点了烟,把头深深埋进肩膀,一切开始变得安静起来,只有时钟在滴滴答答地走着,那一刻分明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伤感与质疑便占据了自我的内心。

不知道该如何去摆脱这种分裂的不安,但它却真实存在,如影随形。

有人说:理想主义者是最容易变成颓废主义者的。

如果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是否能用它来说明这种分裂的不安?

也许理想主义者过于追求完美,渴望梦想能走进现实,然而生活总是充满变数,棱角分明的进去,如果不能圆滑的出来,就只能支离破碎了。

十八岁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留着男孩子般发式的女孩,胆怯的我却始终不敢走向前去大声地告诉她我在梦里无数次的牵起了她的手,我开始尝试着去走进她,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告诉她那些梦里出现过的场景。但每次都畏手畏脚,在夜里,在空旷的学校操场,我有些失魂落魄的质疑自己是否正如别人说得那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直到大四醉酒的那个夜晚,女孩短发已经留成长发,才发现自己再没有可能走进她的世界了,我发了一场荒诞的梦。我爱的人早已嫁作他人妻,爱我的人却为我流泪感伤。在人海中寻寻觅觅,在情海里犹犹豫豫,总是徘徊在理想与颓废的边缘。

哭过,笑过;爱过,被爱过……

膨胀过,自卑过;理想过,颓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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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用摇滚和这个世界对话

我想和这个世界坐下来好好谈谈,为什么看上去具有破坏力的往往是温柔的,而绵软的却总是如此刻骨铭心。并且,希望是用摇滚的方式。
1998年的那个夏天,长江洪水泛滥的那个炎夏,我卷起铺盖回到老家,以一种颜面尽失的方式回到老家的初中。同父亲在田间劳作的半个月是我此生永远难以忘怀的15天,我任性的把家中所有的奖状、锦旗付之一炬,并恶狠狠地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原谅我沉默的那个夜晚,原谅我不肯背着书桌去学校,母亲瘦弱的身体扛着那张颤悠悠的书桌的时候我始终深埋着头颅。由那天开始,我沉默寡言无所适从,是Beyond的呐喊拯救了我,也是母亲每晚的叹息声重新塑造了我。
我的年龄注定错过了崔健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第一次唱出《一无所有》的那个历史时刻,更无从知晓当他眼蒙红布、手拿吉他唱出中国摇滚时观众的疯狂。但我每次都臆想,这种新的声音一定感染了无数的人,这是被压抑了太久的人们自然而然地发出的对生活、对人生的呐喊。
很久之后,我才知晓,黄家驹其实早在1993年就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一脸的平静,倒不是因为彼此离得太远几乎永无可能见面,而是深深觉得他的离世是一种偶然却也是一种必然,一种疯狂的必然,只有能唱出触及生活紧绷着的那根弦的人才会死于歌迷的疯狂。
幸运的是,家驹还在用他的歌声为这个世界鼓与呼、喜与悲。
今日的摇滚,尤其是商业摇滚,用极其夸张的节奏、丰富多样的手法传唱着情与爱,却始终不能使我热血沸腾,更让很多稍微上了年纪的人开始厌恶乃至憎恨。
其实,摇滚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反动、厌世。优秀的摇滚是极具社会责任感的一种音乐,
摇滚歌手们更像是长了一双双慧眼,清醒着、孤傲着、警惕着,好像站在一个高高的阳台,认真地观察着这个世界,在他们的头脑里面,现实的前方一定有一个更美好的未来,人们应该也能够去改变这个现在。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摇滚精神,但我相信而且乐意相信,爱摇滚、做摇滚的人一定是理想主义者,也正因为他们忠于理想,他们的痛苦才很少为人知晓。人们往往反感于为什么如此多的曾经优秀的摇滚歌手会吸毒的时候,其实正是他们痛苦之后极度脆弱的表现。因为歌唱真实远比传唱情爱来得更为血淋淋,并不乐观的人生需要有人质疑,与其说他们破坏美好,我更愿意相信他们是想建设一个更好的明天。
耳边又响起Beyond的《不再犹豫》,尽管绝大多数的你我不会拿起吉他、贝司、鼓槌,但在生活当中,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舞台上摇滚着,歌者也好,听者也罢,摇滚精神不死。
如果你热爱摇滚,你一定会记起北岛的那句话:我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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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5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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