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必须避让行人,但也请行人提高路德意识!
国内道路上的交通元素太过复杂,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老年代步车、行人等等,而且每一种的数量都不和。那么它们互相之间发生干涉、形成交集也就再所难免,当出现小纠纷谁,到底谁该让谁? 常见的情况就是车辆直行同横过马路的行人之间的干涉;以及同为绿灯情况下的车辆左转/右转同行人直行之间的干涉。 先公布正确答案:毫无疑问是车让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右转弯路口和人行道的信号灯同为绿灯时,行人、右转弯车辆均可通行。但法规还指出,人行信号灯为绿色时,行人经过人行道时,右转弯车辆必须减速或者停车,让行人优先通过。 所以,即使都有信号灯的准行指示,车辆也必须让行人先行。
即使行人没有按照人行道信号灯行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也很可能将承担责任。这是因为,机动车是钢铁之驱,同行人发生碰撞,在安全上占据绝对优势。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就要赋予机动车更多的责任义务。 然而,为什么很多驾驶员不愿意让行行人?是因为很多时候,行人的行为也太过令人烦恼。礼让是相互的,机动车停车让行的时候,作为行人,也应该回之以礼,尽速通过,尽量少挤占机动车的通行时间,然而有些行人却闲庭信步,悠然如散步,把自己的“权利”发挥到极致。 还有的行人,不知道从哪学来的霸气手势,伸了手掌向汽车作出推挡的动作,然后看也不看猛跑通过或者道中漫步。不仅给大家带来了不便和危险,还给汽车驾驶者以非常不友好的暗示。其实如果真想暗示汽车减速让行,应该目视驾驶员,同时将手抬起至头部高度来打招呼,这样一是确认驾驶员真正看到了你的手势,二是高抬的肢体动作是一种非常礼貌的暗示。 机动车一定要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而行人呢,也应该提高自己的路德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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