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所指,万巷过街之鼠,惹全国摩友众怒的二环十三叔,终于伏法!
北京交管部门经过全面的调查取证后,办案人员远赴广西,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摩托二环十三叔当事人庞XX,在广西南宁被抓。经讯问,庞XX对其在二环路严重超速的事实供认不讳。
10月3日,庞XX被押解回京后,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咨询律师得知,庞XX的所作所为在基本要素上已经符合危险驾驶罪,如果被法院判定,将面临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款的处罚,依照法律规定,他将在北京的看守所内服刑。 2011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新增的“危险驾驶罪”正式实施。“危险驾驶罪”设定了两种情形: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俗称“飙车”;另一种是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这意味着飙车和醉酒驾驶不再是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一种犯罪行为。
罪有应得!
庞XX的无脑行为曝光以来,网路上骂声滚滚(点击查看),现在他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6个月的时间将给他的工作、生活、家庭等带来各种损失,也将成为一生中抹不掉的污点。 这也给所有的摩友一个警示,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千万不能做的,摩托圈是个脆弱的群体,经不起这样那样的折腾,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它,低调玩车,安全骑行!
法律名词解释: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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