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nt size="5"><strong>题目:言论自由、娱乐心态、媒体的话语权。</strong></font></p> <strong><font size="5">链接:<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3d0e4201000bk6.html">http://blog.sina.com.cn/s/blog_3d3d0e4201000bk6.html</a></font></strong></p> <font size="5"><font size="3"> </font>哈雷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娱乐,因为它本身具有大把的可供娱乐潜质,眼下哈雷来到中国后就越来越娱乐,越来越离谱,越来越世俗,越来越奢侈(本人认为这是小丑的叫法或者是哈雷的公关公司推荐的农民叫法),给哈雷定义似乎很难,因为它已经上升到连哈雷的商标持有人都不信的精神和文化层面了。<div> 关于言论自由,有感于一个高呼自己是卖摩托车的人-北京风火轮的总经理:赵辉,此人道貌岸然、阴奉阳违在车友圈内几乎尽人皆知。借着哈雷出位也就算了,近日还在某个媒体采访的时候大言:它眼中的“哈雷教父”秦焕是一个不合法的商业竞争对手。本人从来就不是它的所谓的商业竞争对手,也从来没把它放在眼里,因为一个把哈雷当成生活方式和精神信仰的人,是不会和一个认为自己只是个卖摩托车的人过多计较的,小人物就是总喜欢把自己当回事,还喜欢对别人大放阙词,博得出位手段如此之卑鄙下作。关于不合法一说我认为它更是太把自己当人物了,哈雷公司总是喜欢以哈雷官方自称,如此一来风火轮签下哈雷的授权零售商后就以为自己真成了什么所谓的官方了,动不动就一副官方口吻,还随意给别人套用不合法的称谓,居然用上连政府执法机构都不敢随意使用的叫法。这就是言论自由吗?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就能如此嚣张的满天飞吗?在中国的文化里低调做人是一个广受尊崇的准则,可是很多时候不回应就被人们误以为是默认,这很可怕,尤其是被媒体定格后的话语导向。</div><div> 赵辉的玩车历史可以作为“不合法”一词强有力的注脚,1998年赵驾驶着天津塘沽购买的翠绿色走私R1100RT摩托车与北京的车队前往大连,之后多年其一直驾驶此车辆,直至后来购买经北京风火轮从香港自行进口的黑色K1200LT,才将此车倒卖出去。其黑色的K1200LT也没有经过所谓的宝马官方许可,却从来没有遭受任何人的“不合法”称谓,其还因此获得北京风火轮宝马摩托车俱乐部的会长一职,因此可见哈雷公司与宝马公司相比之下的过分尖刻(或许就是赵操控的风火轮如此尖刻而已,并非哈雷公司)。1999年赵又从天津走私拼装车贩手中购买了珍珠红色哈雷1340滑行者和深红色哈雷1340继承者,此二辆哈雷车其并没有自己驾驶而是倒卖给别人从中牟利,前者卖给上海车友马克,后者卖给北京车友丁颖并由于车况极差现几经周折落入美国人瑞查手中。(以上三行为即明确构成贩私行为,属于非法行为;而涉及三辆摩托车也是不折不扣的不合法车辆)</div><div> 再说说赵领导下的风火轮,风火轮此名来源于台湾著名机车杂志《风火轮》,其多年使用商标与此杂志相同,由于此台湾杂志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也没有注册任何企业和商标,所以被侵权也无可奈何。北京风火轮隶属北京光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宛继东,很长时间里这个公司是在其哥哥宛继文的管理之下。在2004年前后,风火轮原经理人倪威离开公司之后,做为宝马车爱好者的赵就借机介入风火轮管理工作(当时风火轮也是宝马摩托车授权零售商,同时经营国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日本摩托车、宝马摩托车),其有没有股份我们不得而知,但其貌似主宰风火轮公司的一切。从1997年风火轮位于西直门外的老店开始,其贩卖广东碣石走私进口拼装摩托车的历史均为车友所共知,曾一度成为北京乃至全国最具规模的大排量走私摩托车销售点。在其贩卖走私摩托车的历史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两台哈雷车,一台是灰黑双色的Fat Boy,另一台是黑色的Heritage Springer,均卖给了北京资深车友牛总。风火轮几经搬迁,从西直门外北下关到劲松农光里再到东四环东风桥现址,一直在对外销售走私摩托车,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并区分于已经取得哈雷授权的光阳商贸公司,于2007年中开始改用北京风火轮摩托车公司名义在其原风火轮摩托车维修站隐蔽的乡间平房内贩卖。</div><div> 在赵眼里一直有一个字眼那就是做人就要做小人,要把别人的宽容和忍耐当成贬低和排挤他们的理由。在其驾驶走私车的时候,它非常高调并且多次排挤没有牌照的走私车主;等它终于拥有了京A牌照摩托车后就转而鄙视非京A牌照的车友,并号召宝马车主会“恕不接待非宝马品牌车主和非京A牌照车主参加活动”,当然有钱的、有好车的老板们除外,因为它是狗眼看人低。北京风火轮多年来销售走私的日本车、宝马走私车,仿冒的本田、雅马哈的服装,多次侵犯宝马的商标使用权,这些厂家并没有对其采取措施。而赵上任风火轮并在其成为哈雷授权经销商后第一件事却对北京汉马哈雷俱乐部会员自行印制的T恤、贴纸等事情紧盯不放,甚至还不惜派出公司工作人员乔装假扮成哈雷车迷前往购买,并企图依此对北京汉马哈雷提出商标侵权指控。其卑劣的小人行为由此可见一斑,实在令人汗颜。</div><div> 说到娱乐心态,在眼下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摆好自己的心态,势必会被这个社会折磨致死。人人都丧失严谨的作风,说话、做事都不负责任,信口开河、嘲笑自己、娱乐大众,这样一来严谨的人,负责任的人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死相拼,要么就把心态调整好,你娱乐我也娱乐,看看谁怕谁。</div><div> 哈雷公司代表要用娱乐效应来为哈雷博得出位,风火轮要用娱乐和三八来获取公众影响力,那么既然娱乐就要拿出态度,就要誓死将娱乐进行到底。个别媒体将会为此充当绝佳的便利途径,媒体的话语权和舆论导向将会左右大众,在经历过公关公司的红包、饭菜和色诱之后,他们的文章和语言又能经得起怎样的考验,是不是真正追求真理和信仰呢?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这个世界是否良心丧尽,是否都和我文中所提及的赵一路货色,有共同利益才是朋友,反之就绝对是敌人。</div><div> 世界不会以一个人为核心,信仰和精神才是根本,因为只有自己才能感知到身外世界的独一无二并且不可替代,没有精神和信仰的人是可耻的,而没有这些还高喊着别人也根本不会有精神和信仰的人更是极其可耻和可悲的。以此献给巧取豪夺而获得哈雷经销权的风火轮以及赵,如果哈雷公司被他们隐瞒历史而欺骗,说明哈雷公司的代表智商过低;如果明知道风火轮起家背景而佯装掩耳盗铃又说明他们急功近利、同流合污或者大脑进水。感谢它们让我由此事件更加看清了哈雷公司不可逆转的商业势利,以及哈雷执行者们目光短浅的既得做法,这些都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大白于天下,也许会有某些人大呼:“我们终于明白我们错了”,那就叫做立地成佛、回头是岸。。。</div></font></p><div> 关于言论自由,有感于一个高呼自己是卖摩托车的人-北京风火轮的总经理:赵辉,此人道貌岸然、阴奉阳违在车友圈内几乎尽人皆知。借着哈雷出位也就算了,近日还在某个媒体采访的时候大言:它眼中的“哈雷教父”秦焕是一个不合法的商业竞争对手。本人从来就不是它的所谓的商业竞争对手,也从来没把它放在眼里,因为一个把哈雷当成生活方式和精神信仰的人,是不会和一个认为自己只是个卖摩托车的人过多计较的,小人物就是总喜欢把自己当回事,还喜欢对别人大放阙词,博得出位手段如此之卑鄙下作。关于不合法一说我认为它更是太把自己当人物了,哈雷公司总是喜欢以哈雷官方自称,如此一来风火轮签下哈雷的授权零售商后就以为自己真成了什么所谓的官方了,动不动就一副官方口吻,还随意给别人套用不合法的称谓,居然用上连政府执法机构都不敢随意使用的叫法。这就是言论自由吗?这种不负责任的说法就能如此嚣张的满天飞吗?在中国的文化里低调做人是一个广受尊崇的准则,可是很多时候不回应就被人们误以为是默认,这很可怕,尤其是被媒体定格后的话语导向。</div><div> 赵辉的玩车历史可以作为“不合法”一词强有力的注脚,1998年赵驾驶着天津塘沽购买的翠绿色走私R1100RT摩托车与北京的车队前往大连,之后多年其一直驾驶此车辆,直至后来购买经北京风火轮从香港自行进口的黑色K1200LT,才将此车倒卖出去。其黑色的K1200LT也没有经过所谓的宝马官方许可,却从来没有遭受任何人的“不合法”称谓,其还因此获得北京风火轮宝马摩托车俱乐部的会长一职,因此可见哈雷公司与宝马公司相比之下的过分尖刻(或许就是赵操控的风火轮如此尖刻而已,并非哈雷公司)。1999年赵又从天津走私拼装车贩手中购买了珍珠红色哈雷1340滑行者和深红色哈雷1340继承者,此二辆哈雷车其并没有自己驾驶而是倒卖给别人从中牟利,前者卖给上海车友马克,后者卖给北京车友丁颖并由于车况极差现几经周折落入美国人瑞查手中。(以上三行为即明确构成贩私行为,属于非法行为;而涉及三辆摩托车也是不折不扣的不合法车辆)</div><div> 再说说赵领导下的风火轮,风火轮此名来源于台湾著名机车杂志《风火轮》,其多年使用商标与此杂志相同,由于此台湾杂志没有在中国设立机构也没有注册任何企业和商标,所以被侵权也无可奈何。北京风火轮隶属北京光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宛继东,很长时间里这个公司是在其哥哥宛继文的管理之下。在2004年前后,风火轮原经理人倪威离开公司之后,做为宝马车爱好者的赵就借机介入风火轮管理工作(当时风火轮也是宝马摩托车授权零售商,同时经营国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日本摩托车、宝马摩托车),其有没有股份我们不得而知,但其貌似主宰风火轮公司的一切。从1997年风火轮位于西直门外的老店开始,其贩卖广东碣石走私进口拼装摩托车的历史均为车友所共知,曾一度成为北京乃至全国最具规模的大排量走私摩托车销售点。在其贩卖走私摩托车的历史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两台哈雷车,一台是灰黑双色的Fat Boy,另一台是黑色的Heritage Springer,均卖给了北京资深车友牛总。风火轮几经搬迁,从西直门外北下关到劲松农光里再到东四环东风桥现址,一直在对外销售走私摩托车,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并区分于已经取得哈雷授权的光阳商贸公司,于2007年中开始改用北京风火轮摩托车公司名义在其原风火轮摩托车维修站隐蔽的乡间平房内贩卖。</div><div> 在赵眼里一直有一个字眼那就是做人就要做小人,要把别人的宽容和忍耐当成贬低和排挤他们的理由。在其驾驶走私车的时候,它非常高调并且多次排挤没有牌照的走私车主;等它终于拥有了京A牌照摩托车后就转而鄙视非京A牌照的车友,并号召宝马车主会“恕不接待非宝马品牌车主和非京A牌照车主参加活动”,当然有钱的、有好车的老板们除外,因为它是狗眼看人低。北京风火轮多年来销售走私的日本车、宝马走私车,仿冒的本田、雅马哈的服装,多次侵犯宝马的商标使用权,这些厂家并没有对其采取措施。而赵上任风火轮并在其成为哈雷授权经销商后第一件事却对北京汉马哈雷俱乐部会员自行印制的T恤、贴纸等事情紧盯不放,甚至还不惜派出公司工作人员乔装假扮成哈雷车迷前往购买,并企图依此对北京汉马哈雷提出商标侵权指控。其卑劣的小人行为由此可见一斑,实在令人汗颜。</div><div> 说到娱乐心态,在眼下这样的环境里如果不摆好自己的心态,势必会被这个社会折磨致死。人人都丧失严谨的作风,说话、做事都不负责任,信口开河、嘲笑自己、娱乐大众,这样一来严谨的人,负责任的人要么忍气吞声,要么以死相拼,要么就把心态调整好,你娱乐我也娱乐,看看谁怕谁。</div><div> 哈雷公司代表要用娱乐效应来为哈雷博得出位,风火轮要用娱乐和三八来获取公众影响力,那么既然娱乐就要拿出态度,就要誓死将娱乐进行到底。个别媒体将会为此充当绝佳的便利途径,媒体的话语权和舆论导向将会左右大众,在经历过公关公司的红包、饭菜和色诱之后,他们的文章和语言又能经得起怎样的考验,是不是真正追求真理和信仰呢?我们拭目以待,看看这个世界是否良心丧尽,是否都和我文中所提及的赵一路货色,有共同利益才是朋友,反之就绝对是敌人。</div><div> 世界不会以一个人为核心,信仰和精神才是根本,因为只有自己才能感知到身外世界的独一无二并且不可替代,没有精神和信仰的人是可耻的,而没有这些还高喊着别人也根本不会有精神和信仰的人更是极其可耻和可悲的。以此献给巧取豪夺而获得哈雷经销权的风火轮以及赵,如果哈雷公司被他们隐瞒历史而欺骗,说明哈雷公司的代表智商过低;如果明知道风火轮起家背景而佯装掩耳盗铃又说明他们急功近利、同流合污或者大脑进水。感谢它们让我由此事件更加看清了哈雷公司不可逆转的商业势利,以及哈雷执行者们目光短浅的既得做法,这些都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大白于天下,也许会有某些人大呼:“我们终于明白我们错了”,那就叫做立地成佛、回头是岸。。。</div>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0-6 15:40:4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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